第13讲:《包公断案与法治建设》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7-05 来源: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打印本页

肖建新教授做客江海廉政大讲坛解读《包公断案与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13-06-27 浏览次数: 545 字号

 

6月27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博导、中国宋史研究会理事肖建新教授做客第十三期“江海廉政大讲坛”,做题为《包公断案与法治建设》的报告。

北宋名臣包拯被世人尊称为“包公”流芳百世,一曲“包龙图打坐在开封”更是传唱华夏。肖建新教授开篇介绍了研究包拯的缘由,指出包拯从廉政角度是清官的典型、从法治角度是法官的楷模、从史鉴角度则体现了政治的智慧。报告从“包公及其时代”、“包公审狱断案”及“包公的法治精神”三方面展开,分析了宋仁宗时代的特征、宋代社会的发展、宋代社会的问题以及宋仁宗与包拯各自的性格特征、治世之道,并以牛舌案、冷清案、惠明河案、醉酒案等为例,指出包拯的法治思想源于他所生活的时代,其审狱断案具有善于计谋、机敏审破;刚烈正直、果敢无畏;忠君爱民、恪尽职守等特点,彰显了包拯为民、忠诚、公正、反贪的法治精神,刻画出一个明察秋毫、睿智善断的古代清官典范。

本期大讲坛由南通市纪委、南通大学、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广播电视台、南通市社科联联合主办,南通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承办。市纪委常委顾海勇、顾保红,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通电视台等有关方面的领导,我校教师代表听取了专题讲座。南通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金星华主持本期大讲坛。

新闻链接:肖建新教授,江苏南通人,现任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宋史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副总干事、安徽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朱子研究会常务理事等。主要研究宋史和中国古代法制史,二十多年来,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等课题十余项,出版《宋代法制文明》、《安徽文化史》(参撰)、《〈新安志〉整理与研究》、《新安志补》点校、《芜湖商业史话》等论著一百多部篇,有三十多篇论文为《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二次文献转载,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三等奖励。(校报记者 徐凌/文 范苏/摄)

 

 

 

 

 

 

第十三期江海廉政大讲坛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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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新教授作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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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金星华主持本期大讲坛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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