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责任勇担当 我市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6-09-26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年初,接受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关于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以及“两个责任”清单;年中,分季度对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年终,集中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逐个单位反馈情况限期整改,对检查考核结果为“一般”和“差”的单位,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实施问责。

近年来,我市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有力推动“两个责任”在南通落地生根。

列出清单项目 责任层层明晰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于层层传导压力。

2014年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清单形式明确党委8项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6项责任、纪委7项监督责任,并采取6项保障措施。

为使落实工作更有抓手,我市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运用项目化的方式,结合全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示范区的创建,列出106项工作项目,明确牵头单位,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更加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将主体责任分解交办给相关单位领导。

“我们将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交通道路执法等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纳入到主体责任中,实现了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责任更具体、清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大家都做到心中有底。”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负责人说。

为确保各级党委负责人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弄好自己的“责任田”,今年年初,我市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在岗位廉政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个性化责任清单”,实施项目化分解,明确项目任务、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项,内容可序时督查,可按项目推进,责任清单逐级签字背书,实现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责任网络体系。

重在日常对账 履责步步留痕

“请提供你们上半年班子会议记录、‘三重一大’项目备案表、财务账册和付款凭证。”面对突击抽查,相关单位立即拿出材料,检查组人员认真核实、逐条记录……这是市纪委对上半年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中的一幕。

“推动责任落实,强有力的检查督促推动必不可少,我们检查相关资料,但不依赖台账,采取责任清单与资料记录、谈话询问与实地抽查相互印证对账式的方法进行,更加注重对工作痕迹的考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紧扣强化“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我市制定了实施“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情约谈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覆盖落实“两个责任”年度报告、全会述廉、日常督查等各个环节。同时,通过集中检查、日常督查、驻点检查、督导巡察等多种方式,推动各单位履职、践责。

去年12月,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领的15个检查考核组进行集中检查,对15个重点检查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行量化打分并评定等次。在今年第一季度日常督查中,一些单位领导因清单不符合要求的被责令整改。

市纪委介绍,一季一次的日常督查一改以往看一看、听一听停留于浅层面的检查方式,由市纪委牵头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党风监督员等组成,采取明查和暗访、自我评估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责任清单与措施落实及实施情况记录,对县市区和市级机关清单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检查过程中,随机对下属单位进行抽查,向管理服务对象延伸拓展。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驻点检查、专项督查、全面巡查。

如东、海安等地还开发网上云端考评系统,由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将落实责任制开展相关工作的文字、图片等资料上传到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实时审核、计分。

构建倒逼机制 追责环环跟进

去年,市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分别明确了党委、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各10个方面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予以问责,同时规定,领导干部不因工作岗位、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唱好“黑脸”,用好问责利器,把“一案双查”作为监督执纪常态化手段,有责必究。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专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不得力等方面,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责任追究的重点,不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手抓教育、一手强执纪。2011年以来,全市严肃查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案件,先后对9家单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实施诫勉谈话,针对突出问题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全市对66名党员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党纪政纪处分29人,追究主体责任53人、监督责任13人。

 

 
版权所有: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编:226019 联系电话:0513-850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