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努力构建市县巡察网络格局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6-09-07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近日,南通市纪委在行政中心1802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区)督导巡察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县(市、区)督导巡察工作。市纪委副书记陈锋、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顾保红出席座谈会并提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纪委在座谈会上交流了各地开展督导巡察工作的具体做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对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南通各县(市、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督导巡察机制,充实督导巡察队伍,结合地区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开展各具特色的督导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所有县(市、区)均建立了督导巡察组织机构,组建了28个督导巡察组,建立了536人的组长和人才库。对88个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展了督导巡察,共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570个,涉及党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202条,立案167人,党政纪处分156人,移交司法3人。通过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力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南通市纪委副书记陈锋强调,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督导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于下一阶段工作,陈锋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起点要高。一是立足全局。要站在县(市、区)委全局的角度考虑督导巡察工作。二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构架,层面要高,同时要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三是健全制度。要认真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第二,发力要准。一是重点“明”。要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确定巡察对象。要突出政治巡察,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督导巡察工作过程中。二是方法“活”。什么样的方法管用就用什么样的方法,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三是队伍“强”。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加入到督导巡察队伍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以干代训不断提高督导巡察员的能力。第三,成效要实。一是抓巡察报告。通过对巡察报告的总结、提炼,充分体现督导巡察成果。二是抓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三是抓问题整改。通过抓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要将整改情况在网上公示,通过适时“回头看”,进一步增强督导巡察的威慑力。

市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县(市、区)纪委分管领导和负责督导巡察工作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市纪委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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