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教育系统开展全面督查工作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6-04-06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从今年起在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制度,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这切入点,着力发现和查处考试招生、入学分班、有偿家教、收受家长礼金礼品、侵占学生利益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教辅征订、工程项目、集中采购、外出活动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抓早抓小,正风肃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3月31日,在海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动员大会上,海门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许新海放出“狠话”。 

据统计,2015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共有26人分别受到开除、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警告等处分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扣除部分绩效工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等不同程度的严肃处理。1名小学副校长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为切实加强海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今年3月,海门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委教育纪工委联合下发了《海门市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实施方案》,组建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员专家库,争取通过三年的时间对全市128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根据督查实施方案,这次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将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督查,进一步查找学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廉洁从教从业、作风行风建设、纪律执行、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通过督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追究,以问责推动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压实“两个责任”,倒逼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督促被督查学校(单位)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立足风险防控,通过建章立制细化实化“两个责任”制度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教育系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在动员大会上,海门市委教育纪工委书记王宏对被列为第一批督查的三所学校作了督查动员讲话。(海教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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