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纪委四项举措强化派驻纪检监察室办案职能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8-14 来源:江海清风网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海门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南通市纪委“三转”的有关要求,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断强化派农村驻纪检监察室查办案件的职责,加大在查案办案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一是抓关键,扩大案件情况信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对驻区乡镇(园区)的岗位进行风险评估,针对乡镇(园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注重初核调查工作,凡是需要初核的,做到八个必查:个人信息必查,家庭情况必查,工作内容必查,资金情况必查,人际交往情况必查,利益关系人必查,健康状况必查,性格特征必查,做到办案对象情况了然于心;兼顾外围举证,在办案的时候,除了不断加强对办案对象的谈话之外,提升外围取证的重要性,不断搜集与对象相关信息以及违纪违法行为证据。

二是强基础,严格执行办案规范。根据派驻室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上级对案件办理的相关规范,依据案件办理规范,做到科学、安全、合规办案;针对办案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对情节轻微、案情简单、证据确凿的采取以思想瓦解为主的方式方法;对案情重大、情节严重、证据具备的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两规、两指措施进行办理。

三是组资源,形成合力集中办案。跨区联动、协同配合,针对派驻室人员较少的情况,将驻区乡镇(园区)的纪检监察力量组织起来,进行分工协作,特别是对一些个人信息、家庭情况、个性特征、书证搜集等进行必要的分工。组建专业队伍,弥补自身不足,针对财经类案件中的专业性不足问题,联合市审计局、市审计事务所、乡镇审计所等力量,形成合力,专门从事财经违纪案件审计。

四是提效率,案件查办质效双升。强化案件质量,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二十字原则的要求,严格依据党章党规,不枉不纵,将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提升业务水平,形成高效团队。强化派驻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实施青蓝计划,以老同志带领新同志的形式,不断提升新同志的业务能力,形成老中青、传帮带的良好格局,不断提升整体办案水平和效率。(唐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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