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7-23 来源:江海清风网打印本页



  近年来,海安县围绕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人。坚持以树立廉洁履职意识为目标,通过采取集中教学、个人自学、宣讲助学等方式,持续挖掘传统教育模式潜力,同时,充分借助科技力量,构建廉政教育新平台,完善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开通党员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实现了县、镇、村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全覆盖。两年来,该县先后印发各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读本  19200余册,组织各类农村廉政教育活动96场次,开展党风廉政宣讲100余场次,建成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基地79个,全县受教育基层党员干部达20万余人次。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人。全面推进村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明职责、清事权、定流程、查风险、建制度、抓执行”,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科学管理、预防腐败和服务民生的水平。坚持以“管人、管事、管钱”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围绕严把基层干部“入口关”,推行镇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廉政审核;围绕加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定村级重大事项“四议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围绕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信息化”监管机制。两年来,该县先后出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6个,修订完善各类配套制度13个,初步实现了将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加强监督约束人。坚持以提升民主监督水平为根本,通过强化一支监督队伍、健全一套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全面实施村务监督工作积分管理体系,创新监督内容、流程和方式,强化督查考评,推动村监委会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突出公开重点,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持续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无纸化测评工作,促进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两年来,全县210个村监委会共实施重大事项监督658次,监督使用资金8387万元;否决村两委会决策事项145个;纠正不合理开支416.4万元。

  四是查案执纪警示人。坚持以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强化对涉农政策性资金申报和使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三榜公示”以及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挖掘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同时,严格实施“一案五报告”制度,加强对典型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促使干部勤政廉政,不断提高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两年来,先后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挽回经济损失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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