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廉乡村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20-11-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打印本页

开展“问廉书记”活动,村民就涉及村级工程项目、非生产性开支等事项向村负责人问询;开通“村务e点通”,村民随手扫一扫就能了解村里每一笔支出的时间、去向、用途、金额和经手人等信息;提出“清廉正村”八项要求,以清单方式对村级决策、“三资”管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范……这是浙江湖州在乡村治理领域探索清廉建设的具体实践,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措施,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各类村级事务、项目建设、资金往来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防止小微权力滥用和“微腐败”愈发重要。比如村级小额工程建设,一度存在成本虚高、层层转包、拆标分标、管理混乱等问题,是群众信访举报的重点领域,不少村干部正是因为违规插手干预村级工程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比如,村“三资”管理中,现金结算不规范、报销账单名目不统一,甚至出现“打白条”等现象。此外,群众未能有效参与监督,导致难以发现“微腐败”。过去在湖州不少地方,一方面村务公开做得不到位,群众想监督也监督不上。另一方面,不少乡村虽然也有“三务”公开信息,但多以上墙上栏为主,村民不便专程去看,以财务报表为主的呈现形式,普通村民很难看懂。

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和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在哪里,哪里就是清廉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践中,湖州不少乡村探索多种方式,推动村级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比如,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行村务卡结算制度,让资金流动、开支项目以及数额可查询、可追溯,“卡”住不该用、不能用的支出;比如规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和转让,必须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公开竞价、公开招标等方式有效压缩小微权力任性行使的空间。

建设清廉乡村,要让群众监督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切实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无论是打造手机端“村务清”平台,让村民只需扫码就能登录平台,随时随地查看党务、村务、财务等事务公开情况,让每笔资金去向、每项事务决策流程、每个工程监管细节一目了然,还是在平台上设置“民情分诊”栏目,村民可以针对村务进行提问,村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归根结底都是提供群众监督的有效渠道,把群众的力量发动起来,强化基层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实践证明,规范村级权力公开运行,让村民成为清廉乡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坚定支持者,能够有效防止“蝇贪”出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清廉乡村建设是应有之义。让群众参与、让群众受益,清廉乡村建设大有可为,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坚持综合研判、分类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真正把小微权力管住,把集体资金管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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