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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郭云峰)“建议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协同配合,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提升派驻监督质量的同时,加强党内监督体系的其他力量监督……”8月24日,一份建议清单送到了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此前,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对包括该纪检监察组在内的13家派驻机构进行了年中考核,查阅资料千余份,谈话50余人,提出意见建议41个。 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北京市纪委监委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出台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推动派驻机构改革提质增效。 与以往考核内容不同,此次出台办法一大特点是,建立健全考核内容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和考核评价项目年度动态调整机制,聚焦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责主业,每年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对考核评价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并形成全市派驻机构考核评价项目清单。 “通过细化考核内容,建立考核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机制,实行‘挂图作战’,从制度上建立强化派驻监督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派驻机构做深做实做细每项工作,推动实现以考核督落实、以绩效促实效。”北京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赵立军介绍。 除了考核内容清单化,在实践中,北京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了结果清单化机制。 “我们不仅收到建议清单,同时还有亮点清单、成效清单、问题清单。‘四张清单’重点突出、简洁明了,直接指出工作成果和面临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建立派驻机构考核工作档案,是此次派驻机构考核的另一特点。办法明确,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注重与日常工作协调促进,根据不同考核对象和考核任务,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核实情况,其结果相互协调、补充、印证。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将相关考核材料整理归档,建立派驻机构考核工作档案,使考核有据可查。 前不久,一次全覆盖调研督导在派驻机构全面开展,4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7家市管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及33所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接受市纪委监委7个监督检查室的全方位检查考核。“我们室的任务是对1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调研督导,这既是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评估,也是对各派驻机构的一次考核。”北京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陈继红介绍,将把督导结果系统整理归档,形成平时考核资料,为派驻机构建立工作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认真研判分析,提出年度评价考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