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再小也不可歪用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20-07-30 来源: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打印本页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了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枫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金达明违纪违法问题。金达明手中的权力并不大,却在5年间利用手中的一小串钥匙贪污社区用房租金40多万元,也把自己锁进了牢狱之门。

作为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金达明最初也是兢兢业业,也曾连续三年被评为“锋领党员”。但贪婪的欲望让他时常感到烦恼,久而久之,他开始在手中的小权力上动了心思。作为社区一把手,金达明将21把社区用房的钥匙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通过订立阴阳合约、谎报房屋租住情况、虚假操作改变房屋用途等手段,一手操办与租客的签约事宜,房租多少、向镇政府报备多少均由他一人决定。权力置换的“战果”不断扩大,金达明如愿以偿地将公家的房租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欲望不被遏制,小权力变现更会越陷越深。其实,金达明利用房租贪污屡屡得手,并非因手段高明神不知鬼不觉,而是监督缺位。他会同出纳“贴心”地为所有社区工作人员建“小金库”,用于发放过节红包、报销聚餐费用等,同事因有利可图而心照不宣。而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也没有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导致贪污行为长达5年未被发现。直到2020年5月,海曙区纪委监委对古林镇开展巡察,才揭开了金达明违纪违法的事实。

可见,对权力的监管要防微杜渐,再小的权力也不能放松警惕。事实证明,那些看上去不会出问题的小微权力,也有可能被歪用。因此,对组织和单位而言,权力再小也必须盯紧,从小处着手、从细处发力,避免监管走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来说,无论职务高低,手中握有的权力是大是小,都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不可公权私用、损公肥私。(李许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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