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党纪政务处分1574人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20-07-19 来源: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打印本页

本报讯(记者 叱骁峰)因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更换频繁,时任陕西省黄陵县质监局局长张峰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扶贫小额信贷使用管理不规范,时任三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郭栋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以脱贫攻坚监督专报的方式,分四批通报了2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并指出问题不足,促进工作整改。

今年以来,陕西省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工作不力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漠视群众困难、贫困人员返贫回应处置不及时、纾困帮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同时,促进完善脱贫攻坚制度机制,加强和提升监督实效。

专项治理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专门台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及时处置、动态清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同时,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市县,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此外,专项治理中还注意严肃纠治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复填表报数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确保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脱贫攻坚工作上。

今年1到6月,陕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45件,处理310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74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处理县处级领导干部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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