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2018年“5·10” 思廉日活动的通知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8-04-27 来源: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打印本页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切实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全校廉洁教育,积极营造思廉、知廉、醒廉、警廉的良好氛围,推动全校政治生态的持续优化,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一个“5·10”思廉日活动的通知》(通纪发【201813号)要求,决定于今年510日前后举办全校第十一个“5·10”思廉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知纪·净心崇廉”为主题,开展思廉日系列活动。

二、参加对象

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同时面向全体教职工

三、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新《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重要党纪法规,使党员干部敬畏法纪,崇尚廉洁,立德守正,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具体活动

(一)举办领导干部学习监察法专题辅导讲座。

(二)组织学法知纪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学党章知党纪明法规”廉政知识竞赛。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将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二是组织党纪法规集中测试。依托市纪委监委网站、APP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上线参与答题,掌握应知应会廉政知识。

(三)举办“文以养气·廉以守正”诗文大赛。会同市纪委、市教育工委开展“文以养气·廉以守正”诗文大赛,面向全校师生,以廉正、家风为主题,征集一批原创诗文,并在全市诗文大赛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四)组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结合“5·10”思廉日活动主题,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明党纪法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内容,部署安排党政“一把手”领导干部在510日前后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专题党课。

五、组织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5·10”活动主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个人岗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5·10”思廉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5·10”思廉日活动作为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党员干部廉洁素养的有效载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校园氛围的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我校第十一个“5·10”思廉日活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统筹。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立足工作实际,把“5·10”思廉日活动与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务求实效。

(三)营造声势。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平台,为“5·10”思廉日活动宣传造势,在全校营造更加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52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报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孙进;电话:85012062;电子邮箱:jwjc@nt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18年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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