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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围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实施“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工会工作提质增效,真正建成“职工之家”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摆高位置,健全一个组织。明确市总组织部、组织部部长为具体落实主体责任部门和人员,首次建立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等部门负责人11人组成的工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 二是压实责任,签订两个责任状。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晰职责,传导压力。 三是制定规矩,完善三层面制度。党组研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党组巡察工作制度(试行)》《“两个责任”清单》等;纪检组牵头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和“月报制度”,不断健全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实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部门(单位)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 四是提高标尺,落实四个严格。把控经费开支、帮扶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评优评先评选等“风险点”,严格实行招投标及询价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资产管理,严格评优评先程序,提高标尺刻度和精度。 五是长效推进,抓好五个结合。结合重点时间节点,开展微信警示关爱提醒;结合工程建设招投标,实施纪检全程参与监督制度;结合专项资金使用,实行“三审”制度,即事前申请、事中审核,事后审计;结合作风建设,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以良好的作风带动党风政风;结合年度考核,建立《机关部室和干部能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切实解决“为官不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