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党组集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6-07-26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7月25,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沈华同志首先带领大家一起学习《问责条例》,特别是对“问责的主体和对象”、“责任划分”、“应当问责的情形”、“对党组织及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七种方式”以及“问责决定及其执行” 等重点条款,依据中纪委的权威解释进行了解读。大家也畅所欲言,纷纷表示《问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元最后强调,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落实“两个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打好组合拳,以纪律作为做事做人的底线,以问责倒逼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做到权责相当,失责必究,为圆满完成民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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