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rectPNG();
近日,市委研究出台《关于深化乡镇纪检体制改革、推进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制度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的一项创新之举,在尊崇顶层设计的同时彰显了南通特色。 《意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明确八项重点工作清单:一是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二是规范乡镇纪委书记职责分工;三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四是理顺乡镇纪委与农村工作室、基层站所和村级监督委员会的关系;五是进一步强化乡镇纪委“三转”;六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七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八是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委、纪委要加强业务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全力支持改革,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建立责任传递机制,将乡镇纪检体制改革以及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考核,对思想不重视、不按时限要求进行、工作职能调整不到位的,予以点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搞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的,严格追究责任,确保乡镇纪检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市纪委法规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