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紧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项调优本局纪委议事规则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6-04-28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为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近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部、省厅及上级党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系列要求,结合本地警务、队伍实际和发展趋势,全面调整本局纪委议事规则,突出纪委抓纪律检查的本质属性,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明工作规矩、严格规范操作,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着重强化对民警违规违纪问题的研究审议和层级党组织、纪检部门履行“两个责任”的评审问效,严格议事审议的程序和标准,坚决以纪律为戒尺,对照“纪律标准”定性量纪、用“纪言纪语”描述行为,着力树立党纪警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所有议题事项、各人发言内容、集体决议结果专门形成过程记载、档案留存和资料保密的规范体系,以更为严谨、务实的操作模式推动纪律建设提档升级。(市公安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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