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rectPNG();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坚持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把干部管到位、让干部绷紧弦。日前,市民防局党组出台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力度。 《制度》从不同情况出发,规定了四种谈话方式:一般谈话,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组书记与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的廉政谈话。任前谈话,指局党组书记或由局党组书记指定的局领导对新提拔的副科职以上干部在上岗前提出任职要求、明确担任职务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进行廉政勤政教育的谈话。提醒谈话,指对部门、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不构成违纪,而进行的批评、教育、提醒。诫勉谈话,指局纪检组对有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予以批评告诫,督促及时改正的专门性谈话。 《制度》详细规定了谈话的具体情形、主要内容、实施流程、组织协调以及纪律要求。结合即将到来的“5.10”思廉日,市民防局将集中时间进行一轮一般谈话。(市民防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