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督导巡察政策法规指导组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6-04-11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4月8日下午,市纪委召开督导巡察政策法规指导组首次例会,市纪委副书记陈锋、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顾保红出席会议并讲话。陈锋副书记要求政策法规指导组建立期中会商、专题解惑、定期培训三项工作机制,为督导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纪委副书记陈锋强调,政策法规指导组要建立三项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一是期中会商制。在每轮督导巡察工作中后期,向指导组专家通报督导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组专家对督导巡察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会商,提供专业解答。二是专题解惑制。督导巡察组将督导巡察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的问题单列出来,带着具体问题向相应的指导组专家进行专项咨询,具体问题具体解答。三是定期培训制。在每一轮督导巡察开始之前的培训会上,请指导组专家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专题辅导,指导督导巡察员把握政策要求、掌握工作流程、熟悉工作规范,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顾保红常委向指导组专家们通报了去年以来督导巡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轮督导巡察工作特点。本轮四位督导巡察组组长对督导巡察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指导组专家逐个进行了专业的答疑解惑,为本轮督导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组专家还就今后如何更好开展督导巡察工作、更好发挥督导巡察指导组作用献计献策。有的同志提出举行这样的例会很有必要,通过期中、期末举行例会,将遇到的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吃准、吃透;有的同志建议将遇到的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表格式分类、细化,提前给指导组专家研究,以便更好提供精准解答;还有的同志建议针对不同方面的问题,可以临时增补相关专家参会解答。 

政策法规指导组全体人员和本轮督导巡察组组长参加会议。(市纪委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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