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六措并举,扎实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为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清单明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通过研究制定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签字背书,层层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常态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通过挺纪于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贯彻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依法治安情况,包括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南通市惩防体系暨“三清示范区”建设工作项目及任务分工方案》(通办发[2014]32号)中明确的该局牵头的“严肃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工作任务等的监督检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督促尽责,持之以恒改进机关作风。通过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深入改进机关作风,以作风建设新常态确保干部职工在岗、在行、在状态。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物品采购、材料印制等规定,杜绝浪费现象。继续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格执纪。认真执行相关问责办法,严肃查处为官不为、庸政懒政等典型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行为。
四是遏制腐败,深化纪律审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案严查,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进一步推动不能腐、不想腐政治小气候的形成。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发现问题线索迅速处置,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纪律处分的严肃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就及时移送,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绩效。
五是治理源头,深化“三清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示范区建设活动,继续打造带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无隐患,执法行为清正廉洁无风险的“双安全”品牌,发挥其示范辐射效应。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落实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的要求严管干部,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及时掌握干部的日常思想和行为表现。
六是打造铁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结合局党总支换届和人员变化,在总支、各直属单位和各支部中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快形成完善的组织网络。派驻纪检组和局及直属单位纪检组织通过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信息沟通、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积极开拓创新。(驻市安监局纪检组、市安监局监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