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实现对省辖市州、县(区)和高校巡视全覆盖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6-03-1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打印本页

  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六项纪律”,紧扣“四个着力”,突出政治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通过7轮巡视,青海省目前已实现对省辖8各地区、46个县(区、工委)和4所高校的巡视全覆盖。

  去年,省委进一步加强巡视力量,从省直有关业务部门抽调工作骨干充实到各巡视组,实行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相结合,安排被巡视单位纪检组参与巡视工作,纪检组组长担任巡视组副组长,抽调各市(州)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参加巡视,每个巡视组人员由7人增加到11人,巡视监督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年内三轮巡视,完成了对32个地区和单位的专项巡视,发现各类问题216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24件。同时,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7家单位党委和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巡视监督越做越深,越做越细,利剑作用有效发挥。(青海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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