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电集团:企业重要问题线索最终审核权提至集团纪委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6-01-0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打印本页

  为更好地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哈电集团纪委在原有问题线索依据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级处理的基础上,创新案件管理体制,优化配置纪检监察系统业务职能,进一步突出所属企业纪检部门的纪律审查职能和集团纪委的执纪审理职能,将所属企业对重要问题线索处理的最终审核权上提到集团纪委办公室,建立案件的二级管理体系。

  哈电集团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立案和处分权限的规定》,明确了集团公司各级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立案和处分权限,以及相应的审批程序;修订了《监察工作办法》,加强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处理违纪问题的审核和把关,落实监察部门的再监督职能。

  哈电集团案件二级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关于立案和处分权限的规定》和《监察工作办法》的出台,强化了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业务上的领导,进一步规范了纪律审查和业务监察工作,使职责权限更加明确,工作流程更加清晰顺畅,保证了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标准的统一性,减少了案件处理偏轻偏软等问题,为哈电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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