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临近,西藏自治区纪委结合西藏工作实际,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研判本地本部门不正之风问题特点,结合实际,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紧盯“三大”节日纠正“四风”的部署。党委(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深入调研、亲自作出批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审核处理,切实从严管党治党。班子其他成员要采取廉政约谈等方式,督促分管地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狠抓纠正“四风”,传递责任、传导压力。
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印发通知、廉政教育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学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严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远离纪律红线。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适时在节前、节中、节后对查处的典型违纪问题、追责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强化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部署,研究审定“三大”节日执纪监督检查专项方案,整合纪检机关有关部门力量,综合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执纪监督。盯紧“三大”节日前后,排密执纪计划,注重选取恰当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纪监督;在检查对象上,突出购物商场、餐饮娱乐、重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机关食堂等场所;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查阅其公务接待费、住宿费、会议费等消费详单;同时,还要创新方式方法,注重灵活机动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整合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纠正“四风”的工作机制。
坚持从快从严处置问题线索。建立完善问题线索随查随报随核“三随时”处置机制,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形成清单,当天汇报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及时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有管辖权的部门。承办机关或部门随时启动核实调查程序,从快作出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规严肃提出处理建议,统一报自治区纪委审核量纪,防止处理畸轻畸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党委(党组)纠正“四风”不提醒、不警示、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不督促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监督流于形式、执纪失于宽软、问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监督责任。(西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