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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五一”期间开展明察暗访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节日监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活动。 五一期间,市纪委将组织若干个检查组,通过到温泉、农家乐、景点、机关内部食堂等场所实地查看、查阅单位相关账目和凭证、查看公车管理使用、入库集中停放等多种方式对公车私用、公款购卡、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节礼、大操大办婚假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从严查处,公开曝光,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责任。 同时,市纪委还在厦门日报、市纪委“鹭岛清风”网站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四种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对身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各区将参照市里做法,相应成立督查组,组织开展节日期间明察暗访活动。(厦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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