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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效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推动形成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南通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20条,规定“为官不为”问责适用对象,包括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以及其他干部参照执行。明确了30个方面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问责情形,彰显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根本要求。《暂行办法》同时规定了8种问责方式,设置了严格的问责程序,并设定上级机关下查一级,提高了问责震慑力,体现了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 (市纪委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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