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开展收受购物卡专项整治工作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5-02-15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纪办发〔2014〕38号)要求,派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监察室紧紧依靠驻在部门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元旦期间、春节前夕,在全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组织开展了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经信委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传达学习市纪委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专门下发《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经信党组〔2014〕20号)。同时,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机关党委、纪委和人事教育等部门,组织召开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席会议,机关各支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专题部署了开展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是专题学习教育。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廉政意识,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纪检组、监察室收录了部分相关党纪法规、文件通知,并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正风肃纪、揭示贪官百态等三个专题,收集了全国及江苏省、南通市先后曝光的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先后组织编发了《常用党纪法规简明读本》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供机关各支部和下属单位组织学习讨论。同时,党组还研究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重申和严肃廉洁从政十项禁令的通知》(通经信党组〔2014〕21号),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三是开展自查整改。市经信委党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自查整改,并将执行规定情况列入年度述廉报告内容,作出正面回答。同时,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支部、各处室、各单位迅速行动,集中开展了学习教育、动员部署等工作。截止1月20日,全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共有117名党员干部开展了自查整改,向党组、纪检组作出了“零持有”的承诺报告;经信委办公室、节能监测中心、无线电监测站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购物卡的问题开展了专项自查,向党组、纪检组作出了“零购买”的承诺报告。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自查整改结束后,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机关党委、纪委、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财务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以及查阅财务账册等方式,围绕2014年以来党政干部收受购物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购物卡等问题,对下属单位南通市节能监测中心和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虽然尚未发现党政干部收受购物卡或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购物卡的问题,但对市经信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是一次很好的教育与警示。  

(派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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