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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清理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采取措施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等,黑龙江省全方位推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三转”,促进派驻机构职能和作用的发挥。2014年,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立案分别为65件、356件、266件,同比分别增长171%、38%、18%。 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明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2014年10月下发了《关于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一律不得分管其他部门具体业务,一律不得兼职,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职责上。到当年年底,省直58个派驻和省直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全部开展了清理,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专职专责率达到100%。 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切实解决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薄弱的问题。该省通过建立派驻机构办案绩效考评机制、选派有办案能力的纪检组长、强化办案指导督办、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促进派驻机构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查办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职责,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厅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都要重视办案工作,充分履行办案职能,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大案要案要亲自过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盛在部署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时对派驻机构的工作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记者 徐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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