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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座谈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国中,监察室负责同志,局机关各司、机关党委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支部纪检委员等参加会议。 外汇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朱庆传达了中央纪委有关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解读了《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会上,各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交流了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国中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强化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坚决地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二是正确把握党支部(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党支部(党总支)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主体责任的五项内容,正确把握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有力推进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敢于担当、尽职尽责、做好表率。要正确理解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四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因公出国(境),到分支机构出差、调研、检查,与银行、企业进行业务来往时,从司长到普通工作人员,都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规定要求。总局机关安排会议培训,一律不准去中办、国办明令禁止的21个风景名胜区,一律不准借公务之际游山玩水、收受礼品,公务接待一律不准上高档菜肴。 会议强调,纪检组(监察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对涉及总局工作人员的各类举报,都将严格按照程序,认真调查核实,向局党组和中央纪委报告,坚决予以查处,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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