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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吉林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会中研究讨论了《2014年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复强调的重大问题。加强检查考核,对于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推进吉林省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省委决定组成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任组长的14个检查考核组,对全省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以及省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2014年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检查考核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重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发现、有震动、有改进,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吉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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