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强化对主要领导用人行为的监督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11-1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日前专门召开深化党的建设改革创新工作会议,从强化法规制度约束入手,研究部署了38项制度改革任务,努力打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建设法治华电。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企业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依规决策,制定《党组(党委)议事规则》,规范所属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管干部原则落实等事项,进一步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精神以及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为确保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修订《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实施细则》,以制度形式落实各级党组织、分管领导以及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和考察识别干部的责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为督促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用权,制定《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企业领导人员问责管理办法》,明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强化对主要领导用人行为的监督,加强对“裸官”任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实行违纪违规问题“一案双查”,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制度和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的领导人员严格问责。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落实。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相关考核评价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时间、内容、方式和程序。督促各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企业党建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定《二级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公司系统二级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将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考评、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在《党建工作考评细则》中,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独作为一项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标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号入座进行考核。

  中国华电党组、党组纪检组将此次深化党建改革创新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精神、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顶层设计,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构建更加成熟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央企党的建设水平。(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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