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扬沂蒙精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11-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打印本页

  “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市委还存在许多不足……”在山东省临沂市委前不久召开的述责述廉会议上,市委书记张少军坦承。他同时承诺,将认真解决存在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责述廉,并接受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民主评议,是临沂市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一个硬招,也是一个生动剪影。

  “王岐山书记今年两次来临沂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临沂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作为革命老区,我们只有从严落实责任,才能传承与创新沂蒙精神,才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不辜负中央领导对临沂的殷切期望。”张少军如是说。

  建起制度明责任

  如何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临沂市委决定从机制制度上着力,切实保障党委“既挂帅又出征”。

  临沂市委召开全委会,作出《关于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8个方面的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3个方面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成员3个方面的“一岗双责”责任。

  与此同时,《关于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党委全委会和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的实施办法》、《关于同县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开展履责谈话的实施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亦相继出台。

  除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述责述廉外,该市12个县区党委也都作了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市委还安排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同各县区党政正职就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廉政谈话。

  调查显示,今年以来,临沂市委和各县区党委研究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次数以及具体事项、问题、工作推进措施数量明显增多,力度明显加大。

  瞪起眼来抓监督

  8月6日,临沂市纪委下发通报,对沂水中心医院多名中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的三任院党委书记等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问责。一石激起千层浪,通报迅即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

  “执纪问责,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杀手锏’。少了这一环,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临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关华一语中的。

  在临沂,各级党委态度鲜明,积极为纪委“撑腰壮胆”,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聚焦主业,严格履职,激发出前所未有的战斗力——

  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85个,处理1077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0人。市纪委先后8次公开通报34起典型案例,县区纪委通报316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对61名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者予以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诫勉谈话40人,责令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7人。

  今年1至10月,共立案979件,结案968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8人,发挥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创新形式抓教育

  临沂市委深刻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脚点在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基于此,临沂市委明确提出,大力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坚守沂蒙老区的传统和本色。各级党委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员干部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

  为有效利用沂蒙老区独特的红色资源优势,市委作出《关于牢记历史责任发扬光荣传统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部署开展了“学英烈、忆传统、强党性、正作风”教育活动,组织全市35万名党员干部到党性教学点、群众路线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等参观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弘扬沂蒙精神、铭记历史责任、造福老区人民。

  市委还组织开展了“外学焦裕禄、内学寻明胜”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洗礼,宗旨意识和廉洁勤政观念进一步增强。

  市纪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一批查处的违纪违规案件;编印下发廉政图书《清风廉吏》、《来自铁窗内的忏悔》,拍摄警示教育微电影《兄弟》并在市纪委网站展示,编排廉政柳琴戏《又是重阳》等。

  今年7月中旬,临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同开展了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活动。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测试,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杜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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