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今年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19件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11-0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打印本页

  10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新中涉嫌受贿犯罪被依法立案侦查。此前,自治区纪委通报了包括王新中在内的10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今年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19件19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9人。

  据了解,王新中在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期间,在阿图什市朝觐管理工作中,涉嫌违反朝觐有关纪律,违规安排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朝觐;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建设,为民营企业主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收受贿赂。今年6月26日,自治区纪委对王新中进行立案审查。此次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还有:阿勒泰地区第二高级中学纪委书记、副校长王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新疆油田公司明园职工医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蒋昭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和静县原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马龙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和田地区策勒县纪委执法室原主任依明江·吐送尼亚孜违反政治纪律案等。

  据了解,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是自治区纪委严管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内部监督的一项举措。为防止“灯下黑”,自治区纪委已初步建立起一套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体系: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三年“能力建设”、五年培训教育规划,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强化风险防控。今年8月,借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契机,自治区纪委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2个月以来,初核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起,立案1起,其中,副厅级干部1人,正处级干部1人。(记者 吴强 通讯员 马彦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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