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腐败片面认识的辨析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10-20 来源:北京日报打印本页

    在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反腐败斗争以空前的力度深入、扎实、有序地进行,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得到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同时社会上也出现各种观点、说法,也有些议论、担心和困惑。最近,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社会上有种种议论和思想情绪。因此,对各种观点进行辨析以释疑解惑、形成共识,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反腐败是妨碍经济建设,还是维护市场秩序?

    所谓反腐败会妨碍经济建设,其实是个伪命题,是把反腐败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这既不符合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也违反了唯物辩证法。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总结一些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教训时提出一个公式:“现代性孕育着稳定,现代化的过程滋生着动乱”,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发展中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未能有效地推进廉政建设,特别是未能采取有力措施防治腐败。腐败像瘟疫一样扩散开来,破坏正常秩序,引发公众的不满,激化社会矛盾,乃至发生社会动荡。而另一些国家也有腐败,由于采取的措施比较得力,腐败受到遏制,社会大体稳定,经济建设能够不断取得进展。

    如果从一个国家发展的长过程看,政治清明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之间呈现明显的正关联。就中国现实情况讲,反腐败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反腐败有助于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需要在正常秩序下公平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一方面,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恶化投资环境,让合法经营的企业家望而却步;另一方面,在质检、安检、规划、招标、审批等环节的行贿受贿行为,让政府有关部门放弃监管,导致坑蒙拐骗行为发生,假冒伪劣等商品、豆腐渣工程泛滥,严重损害经济发展质量。因此,把腐败作为经济发展润滑剂的看法是非常荒谬的。反腐败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腐败的恶性发展,还会造成两极分化,使财富向极少数人手里集中。这是对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的严重伤害。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指出,“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正确的态度是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一手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当现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更有必要保持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力度。这恰恰是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建设提供政治保证、稳定环境和持续动力。反腐败对中国经济建设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正能量。

    反腐败是影响党的团结,还是改善党内政治生态?

    共产党不是无所事事的清谈馆和可以自由出入的俱乐部,而是先进分子为实现共同理想而组成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团结是有原则的,不是一团和气,党的团结应当是、也只能是以党的纲领、指导思想、组织原则为基础的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

    总结历史经验,以新的视角审视党的团结,既要转变只有斗争才能解决矛盾、达到团结的绝对化思维方式,又不能放弃必要的党内斗争,特别是必须同一切危害党的行为做斗争。如果以自由主义、好人主义、息事宁人、姑息迁就的态度对待危害党的行为,共产党就不称其为战斗组织,只会是一盘散沙, 一事无成。根据矛盾特殊性原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只能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腐败行为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纲领路线的严重背离,给党造成思想、组织、作风的严重不纯。那些不可救药的腐败分子,同党和人民的矛盾已经具有对抗性质。按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腐败分子,非但不会妨碍党的团结,恰恰是坚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条件。

    党内腐败分子是极端腐朽思想、肮脏思想的载体,是党内错误思想的重要影响源之一。其贪腐行为尤其是跑官买官卖官等恶劣做法严重毒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度和责任心,导致思想混乱、组织涣散、作风消极、纪律废弛,助长离心倾向。反腐败是对腐败分子严肃的惩处,是对歪风邪气的有力涤荡,也是深刻生动的警示教育和导向教育。通过反腐败,会极大地改善党内政治生态,让党员干部自觉讲党性、走正道、干实事,逐步形成朝气勃勃又纪律严明的局面,达到党内团结的最佳状态。

    反腐败是损害执政党和政府形象,还是有助于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

    早在1926年,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就发出了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反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明确指出,“在革命高潮依然高涨的时候,许多投机腐败分子,均会跑到革命队伍中来。一个革命党若是容留这些分子在党内,不但不能执行革命工作,且将为群众所厌弃。所以应该坚决清洗这些不良分子,才能巩固我们的营垒,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这份文件已经把反腐败斗争同保持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威信联系在一起了;它是一份庄严的宣言书,宣告了共产党不仅立志改造社会,而且决心在这一斗争中净化和完善自己。这同当时中国统治者深深陷入腐败泥潭不能自拔形成多么鲜明的对照。正因为如此,党才能够日益得到人民拥护。

    眼下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向人民负责、不谋私利的政党,是个勇于解决自身问题,实行自我净化的政党。特别是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等严重违法违纪的大案,彰显了党坚持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实行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坚定不移的态度和决心。一段时期以来,流传着一些说法,如“反腐难以彻底”、“官越大越没事”、“官官相护”、 “刑不上常委”等等。一个行动比一打纲领都重要。在查处案件强有力的行动面前,这些习惯性怀疑已经得到澄清。孟子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得其民有道,得其心。”孟子所云,用现代语言讲,实际是个公信力问题,就是使一个政党、政权得到公众信赖和信任的力量。古往今来,政治公信力永远是一种取信于民的形象影响力、道德感召力、政治凝聚力。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保护和扩展了党的执政资源。

    反腐败是越反越多、法不责众,还是有助于遏制、减少腐败?

    担心反腐败越抓越多,乃至法不责众,这是混淆、颠倒了是非。腐败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我们抓出来的,更不会越抓越多。查处腐败分子,使其得到应有的惩处,给国家、集体挽回损失,教育了广大党员和干部,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极大的好事。事实上,腐败案件从发生到被揭露、查处,是有一个过程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不少是发生于多年以前的。今后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还会有腐败分子被查处,这并不表明腐败分子越抓越多,而是反腐败斗争深入的结果。反腐败没有名额限制,有多少查处多少。另一方面,正因为坚决查处腐败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贪污受贿行为的发案率。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对这一点会看得更清楚。相反,如果担心打击面过大而对反腐败不坚决,实际是对腐败行为的容忍、放纵,会产生“破窗效应”,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铤而走险,挑战党纪国法的底线,让更多的干部垮掉。那样的话,倒是真有可能出现“法难责众”、不好收拾的危险。

    反腐败斗争应该具有持续性。如果反腐败斗争中途罢手,将会是前功尽弃,导致腐败行为反弹,发案的数量激增。如果说前一段工作初步解决了“不敢贪”的问题,今后在维持对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要着重解决不能贪、不想贪的问题。依靠制度建设、制度创新,落实教育、制度与监督相结合的反腐倡廉建设思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公权私用。教育干部也以“三省吾身”的态度检查自己,对非分利益和不义之财,不仅手莫伸,而且心莫想,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此时,腐败现象会逐步减少到最低程度;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的时刻就会到来。这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作者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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