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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进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促进党组纪检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 《工作规则》分为总则、工作职责、会议制度、组织原则与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附则六个章节,共二十六条。明确提出了党组纪检组在工作中遵循的原则,健全和规范了工作职责、议事制度、决策程序、学习制度,进一步强调了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要求凡属决定党组纪检组主要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纪检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作规则》明确要求纪检组组长作为集团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纪律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工作规则》的印发是集团公司落实中央“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规范和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又一项具体举措。同时,集团公司要求所属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参照本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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