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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驻市卫生局纪检组抽调局机关和部分市直单位纪检监察、财务人员于本月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执行反对“四风”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兵分四路,到达各单位后,财务人员直接到被督查单位财务科检查今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用、车辆使用费、有无“天价培训”等情况,一人到科室暗访上班纪律情况,另一人了解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规定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今年以来,机关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普遍提高了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局党组“七项要求”以及反对“四风”相关规定的认识程度、自觉程度;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并监督执行,取得良好效果。督查中未发现党员干部违规在高档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吃喝、超标准接待、休闲娱乐,利用单位食堂等场所违规吃喝,从食堂装修、餐具配备情况看,各单位食堂不具备办宴席招待的功能。绝大多数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均明显下降,下降幅度达到15—80%。市一院、疾控中心等单位公务接待一律以公务消费卡一次一结,审批严格,事由清楚;未接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等反映;中秋、国庆期间没有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的情况,没有借节日乱发津补贴情况及安排;未发现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的情况。 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公务接待申请、审批手续不全,费用发票不能清晰反映接待情况,所附接待事由、文件依据、陪同人员等附件不全;公车数量有所增加,档次(主要是商务车)有所提高,管理使用存在漏洞;少数人员上班时间电脑上有不属于工作内容的网页;工作日午餐饮酒,以及午间、晚间接受请吃问题督查中虽未发现,但时有耳闻。对此,各单位务必引起重视。 市卫生局为此发出通报,要求各单位全面分析本单位情况,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相关规定问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严肃问责,必要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朱卫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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