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中秋书记赴海安县调研并开展相关督查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9-24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9月2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庄中秋赴海安县,就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创建“三清”示范区情况开展督查。

  在海安县高新区,庄中秋书记现场考察了该区深化阳光拆迁、廉洁拆迁,实行拆迁安置“三榜”公示等工作,深入了解该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探索实施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等情况。在听取海安县委、县纪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庄中秋书记指出,海安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工作认真,措施扎实,同时高度重视“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试点工作,初步实现该项制度的全覆盖,体现了先行先试的精神。

  庄中秋书记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五项要求。一要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抓手,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和纪委相关责任,确保落实到位。二要强化治本意识,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框架。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权力监督制约,更加有效预防腐败。三要强化创新意识,进一步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四要强化底线意识,进一步抓好正风肃纪。特别要聚焦“四风”,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为重点,抓好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五要强化改革意识,进一步做好“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试点工作。

  据了解,从本月开始,市纪委组成9个督查组,分别由委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市直9个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惩防体系暨“三清示范区”建设开展首轮督查。(办公室、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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