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运:明确海外企业党工委承担主体责任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9-2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打印本页

  日前,中国海运总公司党组讨论通过《中国海运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和《中国海运党组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并特别明确强调海外党组织在海外企业中必须履行的党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中国海运党风建设责任全覆盖,无缝隙。

  近年来,中国海运围绕航运主业,初步形成“1+6”的多元化产业格局,即航运主业,航运金融、物流、码头、船舶修造、科技信息等陆岸产业,业务范围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拥有国内20多家专业公司和香港、北美、欧洲、东南亚、西亚、非洲、南美七家控股公司。加强各级企业的党风建设是集团工作的重点之一,集团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加强廉洁从业宣传教育,弘扬企业廉洁文化,认真落实党风建设任务和责任。特别在海外企业中,把党风建设作为企业管控的一项重要目标,明确海外企业党工委承担党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工委承担监督责任,各控股公司还配备了专职审计监察员,履行对海外各企业、网点的审计、监督责任,切实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中国海运的落实。(中国海运总公司党组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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