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纪检组再次拉响廉洁过节的警报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9-03 来源:江海清风打印本页

  9月1号下午,市国资委纪检组在319会议室召开出资企业纪委书记会议,就从严从实执行“四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再次提要求、抓落实。会上,各出资企业纪委书记就贯彻落实通纪发[2014]24号文件精神交流了工作情况,总体上是领导重视、宣传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但对照上级精神要求,也有少数企业领导的认识上还不够完全到位、单位之间的工作上还存在着不平衡性,很有必要再发动、再督查。之后,市国资委纪检组长尹红宇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不折不扣抓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是一项常态性工作,是当前抓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修党性的重要方面。面对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两个违规违纪问题易发时期,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职能部门,更要加大政策宣传、督促检查的工作力度,确保“四个严禁”在南通国有企业中落到实处。二是切实担当“两个责任”。各出资企业党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务必作为“第一责任人”担起责任。作为纪检部门,一方面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要协助党委抓好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真正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严禁滥发钱物、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规定的执行,必须要通过纪检部门的强势督查在国有企业高管中要形成威慑态势,确保“零发生、零通报”。三是严肃正纪倒查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抓好各项规定执行到位的重要保证,也是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的职责所在。各出资企业一旦被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要起动问责,将按情节追究当事人和党委、纪委的责任。从事纪检工作就必须敢于担当、不做老好人,务必把话说到位、事做到位,保南通国有企业的“一方平安”。

  期间,国资委纪检组将组织不定期的实地督查、调研活动等;各委领导按照分工要求,具体负责和督促各国有企业联系点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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