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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以下简称“三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新疆区纪委、监察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三节”期间,要集中力量查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月饼等节礼、公款私人宴请、公款旅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要针对违纪行为日趋隐蔽等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用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发挥媒体、社会、群众等监督作用,畅通信访、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使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