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中心出台关于加强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意见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8-29 来源:江海清风网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日前,市政务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机关内部监督,深入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规范化建设,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意见》明确,监督对象为中心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心管理层工作人员(含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政治纪律、作风效能、内部管理(资产管理情况、经费预决算管理情况、车辆使用管理情况、“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和反腐倡廉等方面进行监督。

  《意见》指出,中心将建立内部监督委员会,在中心党组直接领导下工作,由中心纪检组长兼任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下设三个工作组。建立月度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情况,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意见》还对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结果运用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意见》要求中心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工作人员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各监督工作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真正发挥监督工作正风肃纪、推动工作的作用。

  市政务中心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工作实效,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为构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具有南通独特竞争力的科学政务服务体系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市政务中心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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