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中院召开院党组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了南通市委下发的《南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中院全体院领导、各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长、政治处主任、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提出六项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各法院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始终,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齐抓共管,逢会必讲,堵塞各种管理和工作环节上的漏洞。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查案执纪的主业。严格落实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查处、严明纪律、严肃执纪。三是落实警示谈话制度。在苗头性问题发生之前,庭长、分管院长要及时跟上去谈一谈、说一说,让一些同志受到触动和教育,避免发生大错误。四是实行约谈制度。中院纪检组下半年将对基层法院院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约谈,了解下级法院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所做的工作、队伍反腐倡廉的形势、存在的问题、重点工作对象等情况,并在年终由基层法院向中院党组述职述廉,由中院联系分管的院领导进行点评。五是开展新一轮的司法巡查。时间适当延长,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六是实行机关作风建设院领导轮值巡查制度。从8月中旬开始,中院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带队对执行规章制度、庭审规范化、工作纪律、人员在岗在位、司法安全、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巡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部门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