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如皋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会议,进一步聚集“四风”问题,深化作风建设,传达省“五条禁令”和南通“四个严禁”精神,通报溧阳市部分领导干部因违规接受宴请被查处的典型案例,下发《如皋市关于执行“五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秋国庆期间,严禁收受、滥发钱物;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参与低俗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会议对全市各单位两节期间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通知》精神,确保廉洁过节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予以高度重视。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履行“第一责任”,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带好队伍。二是要快速传达贯彻。把“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传达贯彻到全体党员干部,确保全覆盖,做到早作提醒、早打招呼。三是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单位要制定督查方案,紧紧抓住财务收支管理、食堂管理、节假日期间公车入库报备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真正做到铁面执纪、动真碰硬。四是要带头执行规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身份,以身作则,令行禁止、不搞例外,认真解决“四风”问题,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坚决克服三种思想,即:不汇报、不贯彻,怕找麻烦的思想;不督查、不制止,怕得罪人的思想;不查处、不问责,怕被公开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