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推行村(居)监委绩效管理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8-21 来源:江海清风网打印本页

通州区出台《通州区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工作方案》,通过突出“五点要求”,促进村(居)监委有效履行职能。

监督内容要求重点化。把对村(居)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列席村(居)“两委”有关会议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以及对村(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程序、进度落实、竣工验收的监督列为重点。

履职过程要求程序化。村(居)党务、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先审核并加盖“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公章后方能公开。村(居)监委民主理财小组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核、理财,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要求做到先审后批再入账。

廉情分析要求常态化。要求每季度首月15日之前,组织召开廉情分析会议,查找不足与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工作的重点与措施。

建言献策要求积极化。要求每月建言献策不少于2条,通过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梳理归纳向村(居)“两委”进行反馈。

工作汇报要求及时化。要求每月及时向镇区纪委(纪工委)汇报工作情况,每半年向镇区纪委(纪工委)和村(居)党组织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向村(居)党员代表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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