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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突出求实务实、立行立改,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边提升,着力从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内部机制活力和突出改革创新动力的具体事情做起,努力为改革探索有益经验。 着力压实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成都市建立“两个述责述廉”、“两个约谈”等制度,邀请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做客“廉洁成都”网站“在线访谈”,通过台上讲、当面谈、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形式,切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当前,全市重点推进“四项具体工作”:一是厘清责任边界。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把“两个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二是开展推进活动。详细制定方案,大力开展层层调研检查、层层宣讲督导、层层专题约谈、层层签字背书、层层责任倒查、层层宣传报道等六大活动,强力推动“两个责任”深入人心。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动态填报履行责任情况,以信息化的手段强化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刚性监管。四是强化责任考核。实行项目化分工、信息化监管、系统化考核和社会化评价。对考核排位靠后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履责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实施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共对93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厘定职责任务,全面加强反腐败协调 在广泛征求各执纪执法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以市委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四个重点:明确“两项职责”。进一步明确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厘清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避免推诿扯皮。建立办案“人才库”。建立涵盖执纪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的办案“人才库”,完善人才库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建立查办案件协作配合“五项机制”。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日常联系与定期沟通机制、重要案件线索报告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查办案件相关信息查询机制、大要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制度体系。强化反腐败协调专项考核。将反腐败协调工作纳入对成员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项考核,明确考核指标,推动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 用制度保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完善重要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和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推行大要案件片区协作办案、交叉办案、交叉审理等工作模式,坚决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促进下级纪委自主办案。当前,市纪委主要从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方面着力:一是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制度。对案件线索建立台账,进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月底统一上报、重要线索及时上报、腐败案件提级排查、重要案件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办案监督机制。建立查办案件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督查指导,强化案件办理运行态势的管理,对长期办案工作进展不大的区(市)县纪委主要领导,由市纪委领导对其进行约谈。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办案考核体系。完善查办案件考核办法,突出对成案率和大要案件的考核;建立问责机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上级纪委将对下级纪委责任人进行问责。 借鉴与创新结合,推进“两个巡察”监督全覆盖 成都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借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纪检监察系统巡察“两个巡察”,形成对省委巡视工作的有益补充。对市级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和高校开展全面巡察,全面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问题。对区(市)县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根源。对区(市)县纪委和市级部门派驻机构开展系统巡察,重点发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除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一般方式外,巡察组对外公布电话、信箱,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问卷调查,进行背靠背谈话。今年已对8个市级部门和7个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开展了首批巡察,掌握了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等三方面的主要问题,实现良好开局。(成都市纪委陈海和、樊芯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