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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总结今年以来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部署下半年主要任务。 会议指出,要认真传达精神。中央和省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传达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准确判断吉林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统一到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上来。 要层层传导压力。要把中央和省委的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基层,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承担起自己肩负的责任。要增强责任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责任重大,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不能不理、不问,出了事要严肃追责。要变压力为动力,把中央和省委领导的要求变为推进工作的动力,迅速行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特别是查办案件任务的落实。 要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既是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也是当前反腐败形势的要求。要抓住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和监督责任落实这个关键,“三转”转到位了,查办案件工作就到位了,力度就加大了。转职能,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必须转、坚决转、马上转。转方式,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创新,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提高案件线索初核率、成案率,攥紧拳头、突出重点问题,提升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转作风,要严格办案纪律,遵守办案程序,严守保密纪律;严格队伍管理,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打造一支能战斗、守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各市(州)纪委,长白山开发区纪工委,省扩权强县试点市纪委书记、主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省直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纪委有关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吉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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