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秋国庆严禁公款送节礼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7-2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打印本页

  7月24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30”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全体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通知》强调,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具体制度,建立考核奖惩体系。既要做好长期规划,又要做出阶段性的安排,提出具体措施和目标。纪检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零容忍”,近期要对相关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查处违纪行为。(国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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