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出台纪检巡视办法: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结合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7-1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打印本页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出台《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巡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履行和落实,切实增强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巡视工作的实效性。同时制定的2014年纪检巡视工作方案将于下半年付诸实施。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王岐山同志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把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和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的制度保障,认真研究推进。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俞贵麟多次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工委通过梳理近年来开展巡视工作有关情况,广泛征求部门机关纪委意见,认真听取中央巡视办的相关建议,制定出台了该《办法》。

  《办法》规定了巡视工作总体要求及法规依据、巡视工作定位、组织领导、巡视组组成、巡视部门的确定、巡视内容、工作方法和步骤、巡视成果运用、工作纪律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并对工作方法和步骤作了细化,更具有实践性、操作性。

  在组织领导上,改变过去以纪工委为主的方式,成立了工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工委和工委组织部共同组成,体现出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也为检查机关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巡视内容上,把检查了解部门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作为重点,着眼于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同时,着力检查了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着力发现机关纪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问题,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

  在巡视方式上,采取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的方式,每年选取若干部门开展常规巡视。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巡视。

  在巡视对象上,注重“下沉一级”,把抽查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手段,选取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等权力集中的业务司局以及掌握人、财、物管理的综合司局党组织,深入了解“两个责任”在基层党组织的落实情况。

  在成果运用上,争取最大程度运用好巡视工作成果,通过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移交线索和通报情况等形式,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版权所有: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编:226019 联系电话:0513-850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