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山发出的纪律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9-11-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打印本页

1949年3月23日,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率领中共中央机关从西柏坡赴北平(北京),3月25日抵达北平,毛泽东随后住进香山双清别墅。香山是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走向全国性胜利的指挥部,是中国革命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的第一站。中共中央在香山期间运筹帷幄、统揽全局,领导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筹备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新中国一系列基本政策,在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在香山时期高度重视纪律和作风建设,赢得了人民群众拥护。

转移纪律

定都北平,是解放战争取得全国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七届二中全会正式决定定都。全会闭幕后,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率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人员,离开西柏坡,向北平进发。毛泽东指出,党中央进北平,这是一桩大事,政治意义十分重大,必须计划好和组织好。为此,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成立了转移委员会,在北平成立了迁平委员会。

1949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等人专门组织召开会议,探讨进京途中的纪律问题。为确保中共中央机关从西柏坡安全、顺利转移至北平,中共中央机关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制度。在转移中必须遵守的事项达23项,要求绝对服从领队同志的指挥,必须完成行军中每个人所担负的任务,爱护与负责保管公共物资、文件,保守一切机密,在途中不准出卖公私物品及做生意,防止发生逃亡,上车下车上船下船必须依次前进,不得争先恐后,并要随时注意扒手、防止丢失东西,不得私自动用群众的牲口、担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老百姓发生争吵,路上发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对入城后必须遵守的守则,提出“三讲究”“四不”“五要”。“三讲究”即讲究礼貌,讲究正派,讲究整洁。“四不”即不乱讲话、不乱跑、不乱动手、不乱收人。“五要”即要认清环境,分清敌友,提高警惕;要爱护公共物资,遵守公共纪律;要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要向工人与劳动人民学习;要切实执行我党、政、军各项政策法令。纪律规定得非常详细,如不乱讲话,详细指出有关秘密的不说,党报上没有公布的不说,没有把握的不说,无原则的不说等。各机关在转移时都要成立纪律保密检查组,负责在沿途进行检查。毛泽东要求身边的警卫人员到香山后要带头遵守纪律,谁也不准违犯纪律。周恩来要求到达香山的中共中央机关人员三个月内一律不准进城。

南下纪律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决战之后,中共中央在香山即将指挥人民解放军南下,“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将革命进行到底。此时,在部队准备南下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思想问题和不良现象,如有些人盲目轻敌、居功自傲,有些北方籍指战员不愿离开家乡到南方去,有些人对国共和谈存有模糊认识等。这些思想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和妨碍向全国进军任务的完成。为此,各部队普遍开展了纪律教育。

1949年4月11日,朱德总司令在北平对即将南下的第四野战军高级干部作报告,要求人民解放军积极准备迅速南下渡江解放全中国,他指出南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其中第一个就是政策与纪律问题。要严格遵守纪律,要靠纪律来保证政策的执行,政策、纪律执行得好,才能团结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才能获得全国的胜利;要加强对干部、战士的政策和纪律教育,各级干部起模范作用,并严格管理、检查,严格追究责任,赏罚严明才能保证政策、纪律的执行。关于遵守纪律,朱德特别强调三点:第一,群众纪律。第二,经济纪律。不抢战利品,一切缴获归公,不搜俘虏腰包。第三,指挥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完成任务。同时,他指出,在执行纪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遵守群众纪律、缴获归公等问题;另外也有不听命令、擅自撤退的。今后应克服这种现象。通过教育引导,广大指战员增强了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表示一定要保持和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与连续作战的光荣传统和作风,戒骄戒躁。

入城纪律

为了抓好部队入城纪律,党中央、毛泽东在香山作出了一系列指示安排。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朱德在香山签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宣布约法八章,要求部队必须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许妄取民间一针一线。当日,经中央批准后华东局下发了关于接管江南城市指示,强调城市纪律的好坏,首先在于入城部队纪律的好坏,特别是干部与接收干部能否忠实执行城市政策与能否严格遵守入城纪律。因此,部队从军、政、后勤干部直到战士,接管机关从党、政、军、民、财经、文教干部直到勤杂人员,在入城前,必须深入接受城市政策的教育,以及入城纪律的教育与接管城市的经验教育。

5月初,中共中央华东局、渡江战役总前委在苏南集中数千名干部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丹阳整训”,为进驻上海做各项准备。整训的重要内容就是纪律教育。5月10日,陈毅向军队干部和接管干部作报告,不留情面地指出一些军政干部的违纪行为:“这种情形不搞好,到上海一定要天下大乱。”他强调:“我们野战军,在城里不能‘野’。”陈毅在讲话中说,进入上海必须讲纪律,必须反对无纪律的状态,“入城纪律是入城政策的开始,是和市民的见面礼。”“上海人民对我们的希望很大,如果一进去就搞乱了,他们就大失所望,再去挽回影响就要费很大的劲。”与此同时,华东局、渡江战役总前委向中央报告了进占上海各项规定,要求“我军入城,应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要讲究军风军纪。”经中央批转各地遵照实行,5月11日,华东局颁布《入城纪律十二条》,5月12日,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关于入城部队纪律问题的通告。

5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入城部队遵守城市纪律的指示》发布,明确规定:凡市内卫戍机关军风纪、交通规则、娱乐场所规则,军队人员必须共同遵守,并服从当地军事管制委员会、警备司令部及公安局之指挥,不得借口隶属关系不同,而有丝毫违抗;保护城市人民生命、财产不许侵犯;不经上级许可,不得接受人民的慰劳,对各阶层人士给军队个别人员送礼和被邀请吃饭赴宴者,尤需拒绝;军队之骡马大车不得入城,必须入城者,可在装卸后即应出城;不准上街乱跑,严格请假制度;整顿军容,提倡礼节,等等。

当月,中共中央专门发出《关于城市驻军纪律问题的决定》,明确指示“不容许有不守纪律及贪污和腐化的现象”,《决定》要求城市驻军必须遵守纪律,养成良好风气,继续保持其廉洁性。中央军委转发第四野战军关于入城部队务必遵守的规定:军队人员须严格遵守军纪和城市的各种规则、要求,自觉服从当地各类管理机关的指挥;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除针对实施现场犯罪的分子外,各机关与部队不得随意抓捕人员;保护外侨,不得对其进行侮辱;军人到城市各个场所接受服务或进行游览时,必须照价购票和付钱;未经上级许可,不得接受社会各界的慰劳、馈赠和吃请;部队在各城市驻扎时,不得在民房居住,而应驻在各种公共场所,同时注意爱护居住地的公共设施和家具物品;不得未经允许在城市区域放枪,若确需开展军事演习或试枪活动,须经城市警备司令部批准后,妥善在城郊举行;军人外出须严格实行请假和销假制度;部队在执行勤务时要对群众态度友善良好。

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部队在进入南京、上海等城市前,还专门编印了《城市生活常识课本》,要求入城部队及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各类注意事项,如“生活行政,必须先请示后行动”,“参观名胜古迹,要有组织的带去,并经过批准”,“遵守戒严命令、防空守则”等。5月27日,攻入上海市区的人民解放军为不扰民“十万大军露宿街头”的场景感动了无数人。当时市民热情邀他们进屋,战士们婉言谢绝了。陈毅说:“部队没有找到营房前,一律睡马路,不能惊扰老百姓。”

7月12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转各部队首长的指示电:“任何部队,在每一次行动前,必须进行一次公开的全体的纪律教育,并以按照当前具体情况应当注意的具体事项,在不泄露机密的条件下,明确地告诉一切指战员,方能于行动时使一切指战员遵守政治纪律,给人民以良好影响。”

为确保各项城市政策的贯彻执行,各野战军在强化“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的同时,普遍进行了城市纪律教育,编写了《入城纪律守则》《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城市纪律十条》等下发部队,组织指战员认真学习。

中共中央在香山期间,军队和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强化了军民鱼水关系,铸就了人民解放军“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也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人优良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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