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党组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实施细则》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2014-07-02 来源:江海清风网打印本页

        卫生行业是服务群众的窗口行业,卫生系统是我市“三清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方案》在全市卫生系统的贯彻执行,市卫生局党组结合卫生行业实际,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日前,市卫生局党组会专题讨论、修改了“实施细则”,并印发全系统执行。

  《实施细则》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卫生系统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落实党的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巩固纠正“四风”问题成果,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正风肃纪工作机制,严肃查办违纪案件,完善信访监督机制,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扎实推进两大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强调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组织领导。

  党组会议要求,当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方案》以及本《实施细则》,以党员干部为重点,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任务,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工作规划》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参与行业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风尚。要始终把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一岗双责”,在抓执行上下功夫,努力把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抓实抓好。(朱卫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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